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完善推動工業企業實現跨越發展促進工業經濟轉型升級九條措施的通知》(廈海政〔2018〕69號),我局于8月9日起開始受理2018年6月8日-2019年6月30日期間(證書或文件顯示時間為準)工業企業商標品牌扶持獎勵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23日
二、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收件地址:新陽產業服務公司(新陽大廈18樓,長庚醫院橋頭),聯系電話:魏小蘇6808879
審核及補充材料提交地址:區工信局(海滄濱湖北路9號區政府大樓三樓1320室),聯系電話:戴欣欣6807933
三、申報條件和獎勵標準
1.工商注冊地在我區且當年度區級稅收、產值(或增加值)統計關系歸屬我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年底規下轉規上)。工業產值以企業上報統計部門審定確認的數據為準。
2.(1)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福建省質量獎和廈門市質量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對獲得中國出口質量安全(質量提升)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獲得省級出口質量安全(質量提升)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已享受下級質量獎獎勵的,只給予補足本級獎勵差額。
(2)對新獲得國家級知名品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獲得福建省名牌產品或福建省企業知名字號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獲得廈門市優質品牌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通過國家、省級、市級復評的每項給予獎勵20萬元、10萬元、3萬元;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已享受下級獎勵的,只給予補足本級獎勵差額。
(3)對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實驗室認可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4)以上獎勵,同一企業年度最高獎勵金額380萬元。
3.根據廈海政[2018]69號,除“支持企業技術改造”之外,其他條款的補助金額累計原則上不超過企業區級稅收留成。
4.招拍掛取得項目用地的企業,如未達到招拍掛條件的產值、稅收等產出要求,則不予補助。
四、申報材料
1.品牌質量獎勵申請表(原件1份,蓋章)
2.認定文件、公告(復印件1份,蓋章)
3.證書(復印件1份,蓋章)
4.收據原件(審批通過后提交)
五、其他事項
補充材料可快遞,請用EMS或順豐。
六、相關附件
1.品牌質量獎勵申請表
2.廈海政〔2018〕69號
來源: 海滄區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