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兌現2018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才獎勵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椐《思明區鼓勵科技創新發展辦法》(廈思政〔2018〕108號)要求,現就落實我區2018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才獎勵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思明區2018年度納稅超500萬元(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市級(含)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中,個人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在社平工資2倍(含)以上,繳交社保滿三年的人才。
二、獎勵標準
每個名額一次性補貼3萬元。
名額分配標準如下:
1.企業2018年度納稅超過500萬元(含),給予企業10個人才補貼名額;
2.企業2018年度納稅超過1000萬元(含),給予企業15個人才補貼名額。
三、申報材料
1.思明區鼓勵科技創新發展辦法獎勵申請表(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所獲得的市級(含)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的證明文件(復印件,證明文件可以是批準文件或認定證書)
4.企業人才獎勵匯總表(附件2,申報時除提交紙質版表格外,還需同時提交電子版表格);
5.社保部門出具的個人社保費繳納證明(原件,由申報企業統一匯總提交);
6.稅務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繳納個人工資薪金收入所得稅完稅證明(原件,由申報企業統一匯總提交);
以上材料按順序膠裝成冊(一式兩份),經所屬街道審核后報送科信局。思明區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扶持資金申請表,所屬街道意見經辦人填寫:經核對,該企業屬我街道企業。簽名、時間。負責人填寫:同意、簽名、時間。
四、申報要求
相關補貼由企業于次年集中申報一次,如獲批通過,資金將撥付到企業,企業須在資金到賬后兩個月內撥轉至相關人才個人賬戶,并將撥轉情況上報至區科信局。對于符合本條款補貼條件,又符合市、區同類型人才政策支持條件的人才,資金補貼按“就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辦理。
五、申報時間
企業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屬街道財經辦,街道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統一提交思明區科技和信息化局。
聯 系 人:鄭 敏
聯系電話:5880913
地 址:廈禾路1036號梧村大廈五樓501-8室
文章來源:思明區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區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