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創新驅動和強市戰略,構建營造公平公正知識產權營商環境,降低創新主體知識產權維權成本,提升我市知識產權主動保護意識,根據《廈門市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廈市監規〔2020〕2號)(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鼓勵支持創新主體特別是涉外企業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合法維權行動,并組織2020年第一批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資金補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實行獨立核算且在相關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包括分支機構)、在廈國有事業性質科研院所和廈門市戶籍居民。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信用主體除外。
(二)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結案且未再次提起訴訟請求以及未獲得過資助的勝訴案件當事人。
(三)所涉資助事項時間范圍: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二、申報截止時間
2020年6月15日前
三、申報方式
通過登錄廈門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網站在線業務——維權援助模塊進行網上申報。登陸網址:
http://www.xm12330.com/view/pc/rights_assistance.html。
四、申報材料要求
網上申報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資金資助的單位或個人,按照系統操作提示填報相應內容和上傳下列加蓋申報主體公章的掃描資料:
(一)《廈門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資金補助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法人或個人身份證;
(三)專利證書及文本;
(四)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
(五)信用承諾書;
(六)相關專利維權資料,含:維權項目事由資料、維權合同原件、案件行政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支出的費用清單(僅含公證費、證據保全費、無效宣告受理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以上申報材料請于申報截止日前網上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對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材料審核不合格的申報單位或者個人,不予補助。
五、補助標準
根據《辦法》第三章第八條的規定, 對在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中勝訴的本市當事人,根據生效的行政裁決或司法判決等法律文書,按核定后的公證費、證據保全費、無效宣告受理費、訴訟費、律師費等實際總支出額,給予不超過50%的維權資助,其中律師費每個項目不超過2萬元,單項援助最高5萬元,同一當事人每年國內維權案件資助最高20萬元、國外維權案件資助最高50萬元。
專此通知。
附件:1.廈門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資金補助申請表
2.信用承諾書
(聯系人:知識產權保護處 張國榮 電話:5327607 中國(廈門)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吳云玲 電話:5077162)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2020年5月11日
附 件 下 載:
·附件5-12.doc
來源: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