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知識產權要素發展扶持辦法》已于2020年7月23日經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各有關單位,請遵照執行。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8月2日
(主動公開)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
知識產權要素發展扶持辦法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釋放創新發展活力,提升片區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服務水平,促進知識產權要素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以下簡稱“廈門自貿片區”)集聚,推動片區產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企業知識產權資助。廈門自貿片區鼓勵知識產權創造,片區內企業自本辦法生效之日起獲得的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自取得權利證書起一年內可提出資助申請。對新取得有效授權發明專利、實現發明專利“零突破”的,在獲得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激勵5000元;獲得國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每件資助300元;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的,每件資助 3000元。
第二條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扶持。鼓勵廈門自貿片區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發展集聚。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含代理、運營、咨詢、管理、維權、分析服務等)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收入占比超過50%)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給予分檔獎勵:200至500萬元(含)的給予當年區級稅收留成的80%,最高不超過20萬元;500萬元以上部分給予當年稅收留成的100%,最高不超過40萬元。
鼓勵區內知識產權運營機構開展專利、商標、版權交易。對年度知識產權交易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家機構只享受一次。
第三條 知識產權專業化服務站建設。支持廈門自貿片區集成電路、生物醫藥、軟件信息、跨境電商、廚衛等重點產業發展,打造一批知識產權專業化、公益性服務站,經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管委會”)認定的司法協同中心、預警服務站、專利聯盟等服務站每年給予10萬元公益服務補助。
第四條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企業利用知識產權(專利和商標)進行質押融資,對廈門自貿片區內企業以專利、商標質押方式向市各級金融機構貸款所支付的利息,在獲得市級財政貼息的基礎上,企業還本付息后可向廈門自貿片區申請40%比例的財政貼息(實現質押融資“零利率”),每家企業每年度享受廈門自貿片區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五條 知識產權證券化。依托廈門自貿片區重點平臺,支持以產業鏈或產業集群高價值專利組合為基礎,推出知識產權證券產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按其實際融資金額3%給予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60萬元。鼓勵區內相關服務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對該項業務區級稅收留成部分的100%給予獎勵。
第六條 扶持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廈門自貿片區科技企業加強研發創新和成果轉化,促進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和新興產業集群集聚。對區內創新能力強、科技成果新的“雙新”企業予以重點扶持:
1.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小巨人領軍企業。在獲得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廈門自貿片區企業新備案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新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20萬元;新遴選為“市級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的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20萬元。本條款采用“免企業申報”模式,對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經管委會相關部門網上核查企業相關認定信息后,企業提供財務收據直接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2.鼓勵企業研發創新。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擁有I類知識產權在10件以上或當年I類知識產權授權量(或已正式受理進入審查階段)在3件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5萬元,本條款與本辦法中第三條企業知識產權資助可累計享受。
第七條 研發費用補助。為鼓勵廈門自貿片區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在獲得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對廈門自貿片區企業所產生的研發費用予以補助。根據企業上一年度實際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經費數額作為計提依據,按照基礎補助和增長補助相結合的方式予以扶持:基礎補助按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的10%進行補助;增長補助按企業研發投入較再上一年度增加額的12%進行補助。每家企業最高補助限額為50萬元。
第八條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在廈門自貿片區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重點投向種子期、天使期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許可、作價入股、產學研合作等方式實施科技成果轉化,且轉化項目在廈門自貿片區落地,經市科技局認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按該項目當年度區級稅收留成部分的100%給予獎勵。
第九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廈門自貿片區依法注冊登記并且稅收歸屬廈門自貿片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事主體或經管委會認定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砂幢巨k法相關規定申請補助與獎勵。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信用主體不予扶持。本辦法若與省、市、區其他扶持與獎勵政策相沖突的,按照就高不重復享受的原則選擇適用。
第十條 廈門自貿片區內商事主體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均可向管委會提出申請,由廈門自貿片區綜合服務大廳統一收件,收件窗口負責初審,管委會知識產權局負責復審,復審通過后,報管委會財政金融局辦理扶持資金撥付。
第十一條 申請人故意捏造事實,編造條件,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扶持或者獎勵資金的,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扶持獎勵資金的,以及違反規定重復享受扶持獎勵資金的,一經發現,已撥付的資金將如數追回,取消其兩個自然年度內獲得廈門自貿片區獎勵資金支持資格,并將作為失信企業名單轉送社會信用信息平臺。
負責受理審批的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管委會負責解釋。本辦法自2020年7月30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附件: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知識產權要素發展扶持辦法(廈自貿委規[2020]7號).pdf
來源: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