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數字辦函〔2021〕3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地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各相關行業協會、創投機構、金融機構、媒體媒介、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起點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深入實施“培優扶強”專項行動,現公開征集遴選新一批數字經濟領域“獨角獸”和“瞪羚”創新企業。已納入2020年全省數字經濟領域“獨角獸”和“瞪羚”創新企業名單的企業需更新2020年度申報材料,經復核符合遴選條件的將與新一批申報企業遴選結果一并公布為2021年度全省數字經濟領域“獨角獸”、“瞪羚”創新企業。省發改委、數字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地方在項目安排、政策扶持、要素保障、跟蹤服務等方面對入選企業給予支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標準
(一)申報條件
基本條件:申報企業需在福建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未發生環保、安全、知識產權以及違法失信等不良行為,
屬于數字經濟相關領域。
1、“獨角獸”和未來“獨角獸”創新企業
已獲得過私募機構、知名天使投資人或所在產業核心企業投資且尚未上市,具有創新性強、增長速度快、未來發展潛力大的創新企業。其中:“獨角獸”創新企業,市場估值達10億美元及以上;未來“獨角獸”創新企業,市場估值達1億美元一10億美元之間。申報企業需提供2020年度估值說明、理由依據等支撐材料。
2、瞪羚企業
企業具有“專、精、特、新”特點,擁有國際或國內領先的技術水平或代表產品,營業收入和市場份額高速成長,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滿足下列標準之一:
(1)2020年度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5000萬元之間的企業,近三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20%或營業利潤平均增長率10%以上;在5000萬元-1億元之間的企業,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15%或營業利潤平均增長率10%以上;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10%或營業利潤平均增長率10%以上。申報企業需提供2018-2020年度審計報告。
(2)近3年內企業一次性獲得風險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幣)。申報企業需出具驗資報告,投資方為母公司或實際控制人或本公司持股平臺的,不認定為風險投資。若投資方為個人,則需說明該投資人的產業及行業背景。
(二)征集領域(范圍)
領域 | 主要內容 |
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業 | 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運行維護服務、信息處理和存儲支持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數字內容服務等; 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等 |
電子信息制造業 | 計算機、通信設備、廣播電視設備、雷達及配套設施制造、電子元件與器件制造、電子材料生產、電路板生產與傳感器研制、光學元器件設計及制造等 |
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 | 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通信技術、量子技術、衛星應用、區塊鏈等 |
制造業融合業態 | 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工業互聯網、工業云、智能制造、工業數字仿真設計(CAD、CAE)、智能網聯汽車、智能無人機、智能機器人、新能源與節能環保等 |
農業融合業態 | 數字農業、智能農業等
|
服務業融合業態 | 科技金融,現代物流、電子商務、數字貿易、產業供應鏈、數字創意、數字文旅、數字教育、智慧醫療、數字生活;移動支付、共享經濟、平臺經濟等 |
二、征集推薦程序
(一)申報方式
1.企業自主申報: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如實填寫《2021年福建省數字經濟創新企業征集表》(見附件1),連同相關附件材料直接報送。
2.單位推薦申報:省直有關主管部門,各地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各行業協會、創投機構、金融機構、媒體媒介等單位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單位填寫《2021年福建省數字經濟創新企業推薦表》(附件2)報送。
(二)組織評選。
省數字辦委托相關機構組織開展數字經濟創新企業評選工作。在征集遴選過程中,我們將對申報企業的相關數據信息嚴格保密,切實維護企業利益。
(三)評選結果公布
2021年福建省數字經濟“獨角獸”、“瞪羚”創新企業名單經征集篩選、核驗審查后適時于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進行公示公告,并印發通知正式公布。
三、征集推薦時間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于2021年2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刻錄成光盤(申請表等證明材料須蓋章掃描,要求見附件1)報送省數字辦(數據資源管理處)(福州市湖東路78號213室),逾期不受理。
聯系人:張雪玲 聯系電話:0591-86303809
林軍民 聯系電話:0591-87063331
附件:
附件1 2021年福建省數字經創新企業征集表.docx.docx
附件2 2021年福建省數字經濟創新企業推薦表.docx.docx
來源:福建省數字福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