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工(科)信局、火炬管委會,各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廈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實施細則》(廈工信投資規〔2021〕31號),現將修訂后的《廈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審核細則》印發給你們,請在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審核中遵照執行。
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審核細則
一、設備投入審核
(一)納入核算的設備投入內容
1. 生產、檢測、研發設備購置;
2. 直接運用于企業生產、研發、檢測各環節的工業軟件、智能制造控制系統等技術性投入;
3. 自制設備、融資租賃設備,其中自制設備應制成成套、成臺設備(不含設備維修),投入按制成設備所采購原材料(配件)投入計算。
(二)設備投入的核算范圍和口徑
1. 設備在申報所在年度且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內投入;
2. 設備投入金額為項目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內設備購置發票金額(不含稅),付款日期應在申報截止日前(可不在項目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內);
3. 設備購置發票中的購貨單位與申請表、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主體相一致;
4. 已完工項目的設備投入在賬務上應列入固定資產(技術性投入列入無形資產)科目管理,未完工項目設備投入可暫時列入在建工程科目管理,不得列為費用和低值易耗品。
(三)設備投入審核的具體要求
1. 生產性設備
(1)購置設備:包括購置的生產制造設備、為生產提供服務的研發檢測類設備、車間內產品搬運、倉儲設備、生產用模具等設備及相關附屬設備。立體倉庫作為倉儲設備的組成部分,可列入技改專項資金扶持范圍;
(2)自制設備:應制成成套、成臺設備(不含設備維修),設備投入按制成設備所采購原材料(配件)投入計算,且設備制成和納入固定資產管理時間應在項目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內(不考慮單個原材料采購時間和金額);
(3)不予核算設備:用于辦公、運輸等非生產性設備;二手設備;原材料、配件、附件等。具體為:
①辦公設備:辦公用電腦、復印機、打印機、顯示器(生產車間用除外)、空調(潔凈廠房用凈化空調及生產環境、生產工藝對溫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照相機、投影儀等(生產、檢測配置的相關設備除外);
②運輸設備:汽車(特定行業企業或特定用途除外)、電梯、電動門等;
③對企業上報設備中,實際用途為生產性消耗物資的“設備”,如以“米”、“支”、“只”等為單位的設備以及列為費用管理設備;
④某種設備和配件開在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中,若不能提供購置明細清單,不予核算(如:水泵及配件**批****元);
⑤二手設備:通過設備銘牌出廠時間、設備供應商經營范圍以及設備新舊程度等由專家組現場判定,進口二手設備經專家組判定裝備技術水平處于國內先進水平的除外。
(4)融資租賃的設備:列入企業固定資產賬管理,根據融資租賃發票和合同,按實際付款比例核算。
2. 技術投入
主要指直接運用于企業生產、研發、檢測各環節的工業軟件、智能制造控制系統的購置(須注明具體用途)。
3. 以上兩類投入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廈門市轄區范圍內使用;
(2)生產性設備單臺不含稅金額應大于或等于2000元(自制設備按整臺、整套設備價格認定);
(3)模具等因委托加工等原因不在申報單位廠區內使用的,須提供開模協議、模具照片、委托加工協議、出庫清單、外協廠簽收清單等佐證材料。
4. 設備(技術)投入發票時間要求:
(1)購置國產設備及軟件等以增值稅發票時間為準;
(2)企業購置進口設備及軟件等以海關報關單申報日期為準;
(3)自制設備以制成整臺、整套設備并轉為固定資產管理的日期為準。
5. 設備(技術)投入投資額說明:
(1)國產設備: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設備,其設備投資額,是指購置設備的價格,不含增值稅稅額;
(2)進口設備:是指購置設備的價格,不含關稅、進口增值稅等稅額和運輸、安裝等費用以及滯納金、罰款等。匯率以企業入賬匯率確定;
(3)技術投入投資額:指企業開具的發票金額,不含增值稅稅額。
二、完工投產審核(適用于申報技改獎勵項目)
以項目備案表(或審批、核準文件)為參考、以現場核查為主要依據,審核技改項目實際完工投產情況。完工投產現場核查按以下程序:
(一)項目完工投產時間原則上應在備案表(或審批、核準文件)建設期內;項目提前或推遲完工投產的,企業須提交完工投產說明及有關輔助材料;
(二)投資完成的設備在產線現場已安裝、調試完成,具備正常使用功能;
(三)經現場核查認定完工投產的項目后續不得再次申報市級技改獎補政策。
三、稅收地方留成計算
稅收地方留成部分計算公式:
企業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增值稅×45%+企業所得稅×40%+城建稅×100%+房產稅×100%+土地增值稅×100%+城鎮土地使用稅×100%+契稅×100%+印花稅×100%+車船稅×100%+耕地占用稅×100%+環境保護稅×100%。
增值稅以財政部門提供數據為準,其他稅種以經稅務部門確認的完稅證明數據為準,不含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四、現場核查注意事項
(一)項目實地踏勘與核查報告內容核實情況。現場核查人員需到現場對項目投入的設備進行核實拍照(包括銘牌),不得由被核查單位代為拍照(特殊情況應說明),設備實物、發票應在企業現場;
(二)項目投資明細表要求明確以下相關內容: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金額、不含稅的價格、發票種類為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發票的開票單位、開票時間、增值稅發票的號碼)、固定(無形)資產入帳金額、時間、款項的具體支付日期;
(三)現場核查人員要實地查看投資內容是否存在,對設備等投入、發票、付款進行核對,并且投資內容、發票、付款、臺帳一致;
(四)現場核查意見報告需附設備購置投資明細表及設備和銘牌照片;
(五)現場核查專家組應由財務、技術專家組成,人數不少于3人,各區(管委會)工信部門工作人員應到場監督、指導。
五、有關說明
本審核細則將根據現場審核過程的實際需要適時進行補充完善。
附件:現場核查意見報告(編制提綱)
附件:
×××××項目現場核查意見報告
(編制提綱)
說明:該報告由各區(火炬)工信部門或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編制,相關材料由企業協助提供。
一、項目申報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注冊時間、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注冊資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司類型、經營范圍,項目申報前2個年度營業收入、稅收繳交情況。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備案(或核準)名稱、備案(或核準)日期、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項目實際完工投產日期、項目主要建設內容、計劃總投資及設備投資情況、項目實際總投資及設備投資情況、實際完成投資(購買設備)與計劃投資(購買設備)差異情況及原因分析、項目實施地點等。
三、現場核查結論
(一)項目設備、技術投入金額;
(二)項目完工投產情況;
(三)項目建設情況、完成情況評價。
來源: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