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專利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專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次專利法修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重點內(nèi)容。一是加強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包括加大對侵犯專利權的賠償力度,對故意侵權行為規(guī)定一到五倍的懲罰性賠償,將法定賠償額上限提高到五百萬,完善舉證責任,完善專利行政保護,新增誠實信用原則,新增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和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程序有關條款等。二是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包括完善職務發(fā)明制度,新增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加強專利轉(zhuǎn)化服務等。三是完善專利授權制度,包括進一步完善外觀設計保護相關制度,增加新穎性寬限期的適用情形,完善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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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
02
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著作權法的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著作權法完善了網(wǎng)絡空間著作權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特別是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和明確懲罰性賠償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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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依法依規(guī)辦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糾紛行政裁決案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制定《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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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yè)務處理暫行辦法》
因?qū)@▽嵤┘殑t尚在修改過程中,為保障修改后專利法的施行,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制定《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yè)務處理暫行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或者相關當事人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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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yè)務處理暫行辦法》6月1日起施行
05
《專利導航指南》(GB/T39551-2020) 系列國家標準
由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組織起草的《專利導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薦性國家標準于2020年11月9日批準發(fā)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秾@麑Ш街改稀罚℅B/T39551-2020)系列國家標準是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對多年來專利導航系列工作成果的總結(jié)和凝練,包括總則,區(qū)域規(guī)劃、產(chǎn)業(yè)規(guī)劃、企業(yè)經(jīng)營、研發(fā)活動和人才管理等專項指南,以及服務要求等7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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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導航指南》(GB/T39551-2020) 系列國家標準發(fā)布
《專利導航指南》系列國家標準(GB/T39551-2020)解讀
06
《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chǎn)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chǎn)權保護工作,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同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牽頭,多部門共同參與制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chǎn)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標準于2020年11月9日批準發(fā)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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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修訂后的專利法修改相關的請求類表格
根據(jù)《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yè)務處理暫行辦法》,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對專利法修改相關的請求類表格作出適應性調(diào)整,修訂的表格于2021年6月1日啟用,涉及修訂的舊版表格同時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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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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