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工(科)信局、火炬管委會,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規范和加強廈門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建設與管理,促進全市制造業創新能力提升,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廈門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廈工信規〔2022〕3號,附件1)的要求,按照“先培育、后認定”的辦法,現開展2023年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創新中心認定條件
達到下列條件和要求的創新中心培育單位可申請認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
(一)建立了相對獨立運行的機構,形成了產學研用協同的創新機制,應充分發揮各類創新主體作用,通過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明確各類創新主體的責權利,有責權明晰的管理團隊,實現了正常運行。
(二)具備了較強的自我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及通過技術成果轉化、企業孵化、企業委托研發、檢測檢驗等方式提供服務的能力。
(三)研發隊伍相對固定,創新中心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0%,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四)應有共同組織實施的技術創新路線圖,培育期間研發5項以上行業共性關鍵技術,通過前沿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切實發揮了行業引領作用,共性關鍵技術已開始產業化。
(五)建立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成為培育單位后,擁有科學合理的成果轉化機制和專利許可轉讓制度,并已開始向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或通過自行孵化的企業實現共性技術的轉移擴散。
(六)創新資源優勢得到了充分發揮,實現了與股東或成員單位之間的資源開放共享,具備了持續提升創新水平的能力。創新中心培育單位已成為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的技術創新平臺,取得了與股東或成員單位以外的單位開展技術合作的較好業績。
(七)具備了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聯合開展技術交流或合作的基礎。
(八)具備開放合作交流機制和面向行業地區提供服務的能力;
(九)具備吸引和培養高層次研發人員和工程技術人才的能力。
(十)按照《廈門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考評指標參考表》評價考核得分超過60分。
二、申報材料及其他要求
請有意向申報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填寫《廈門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申請書》(附件2)、《廈門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匯總表》(附件3),于2023年11月24日下班前將紙質申報材料裝訂一式一份(加蓋公章,書脊注明“2023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 **公司”)和電子版光盤一份(蓋章掃描版和Word版)報送至市工信局創新發展處。
三、聯系方式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創新發展處
聯系電話:2896770
地址:湖濱北路61號市政府大院東樓809室
附件:
1.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廈門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廈工信規〔2022〕3號)
2.廈門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申請書
3.廈門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匯總表
來源: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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