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措施》,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措施》公布如下: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關于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增強科技集群綜合競爭力,提高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水平,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培育發展新動能,制定如下措施。
推動研發產業集聚,健全“新型研發機構+概念驗證中心+小試中試平臺+標桿孵化器+未來產業園”全鏈條產業育成服務體系。加快引育一批頂尖人才團隊以及新型研發機構、小試中試平臺,建設蘇頌未來產業概念驗證中心。 對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企業型新型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可給予最高1億元資金支持。 對小試中試平臺、概念驗證中心納入市級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體系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 打造標桿孵化器,提升科學城I號、Ⅱ號孵化器,籌建Ⅲ號孵化器。 加快建設未來產業園(先進制造園),策劃半導體、生物醫藥、新能源等未來產業園。 按照“共同投入+共享收益”原則,鼓勵各區參與建設廈門科學城。搭建“科學城研發孵化-產業聯動區轉化加速”的產業聯動機制,賦能火炬高新區、廈門海洋高新區、廈門生物醫藥港等高質量發展。 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優勢特色產業,推動嘉庚創新實驗室、翔安創新實驗室優化研發布局、加速成果轉化,策劃建設福建海洋創新實驗室、智慧儲能大型科研基礎設施。 支持各類創新主體爭創(重組入列)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 對經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新獲批建設且與產業緊密結合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平臺,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對考核評估優秀的給予每年5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圍繞促進金磚科技產業孵化和成果轉移轉化,加快建設金磚元素突出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建立金磚國家的大學和科技園合作網絡,引導金磚及“金磚+”國家優勢企業和人才來廈創新創業,探索企業科技成果、技術、產品“出海”的金磚路徑。 鼓勵金磚國家知名高校院所及國際知名技術轉移機構、科技合作組織等在孵化園設立技術轉移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機構,開辦第一年資助其辦公經費100萬元,在其穩定運營一年后可給予連續2年每年1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促成相關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的,按實際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20萬元,每家機構每年最高100萬元。 支持舉辦金磚國家創新創業類大賽、“加速營”類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經費支持。 推進實施海洋負排放國際大科學計劃,加快構建國際協同創新合作網絡。 支持建設國際聯合實驗室、外資研發中心。 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以及共建“一帶一路”合作伙伴的科技與產業交流合作,布局建設若干“創新飛地”或海外協同創新中心,以“運營補助+績效獎勵”相結合方式對運營合作機構給予每年最高500萬元資助。 提升與港澳地區高校院所、科技領軍企業、科技服務機構合作水平,支持來廈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和孵化基地。 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實驗室、聯合實驗室等內部研發機構,提升工業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推動加快成長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以及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對首次認定及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和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強化“產業界出題、科技界答題”導向,引導企業提出技術需求、梳理產業鏈供應鏈核心關鍵技術難題,形成科技計劃攻關任務。 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省創新實驗室等合作開展訂單式定向研發,促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推廣。 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牽頭或參與國家和省、市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攻關共性關鍵技術難題,制定高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標準。 對企業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項目,按其所獲國家資金給予最高50%的配套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國家和省、市資助金額之和不超過項目總投入。 探索“獨角獸”企業和“瞪羚”企業發現與培育機制。 進一步培育和服務鏈主企業,推動加快成長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領軍企業。 支持高校院所采用免費許可、“先用后轉”等方式將成果許可給企業使用。 推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等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成果和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成果在廈落地轉化,納入市科技計劃重大項目體系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 鼓勵采購企業創新產品和服務,落實創新產品政府采購政策,依法依規支持首臺(套)在政府采購中先試先用。 鼓勵技術交易,經本市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年實際技術交易金額在3000萬元及以下部分按1%給予獎勵,超過3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每年獎勵金額最高100萬元。 建立國有企業智庫平臺,支持市屬國有企業立足主業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博士后工作站等,牽頭或參與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和省、市重大科技計劃項目,逐步成長為“創新鏈主”。 支持國有企業組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試點投資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布局新賽道。 試點高校院所高層次人才掛職國有企業科技副總,推動構建創新體系、攻克關鍵技術難題。 提高科技創新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中的考核權重,支持國有企業設立獨立核算、免于保值增值考核的研發準備金制度,全面落實科技創新投入視同利潤、年度增量部分按150%利潤加回政策,確保國有企業研發投入穩步增長。 支持國有企業利用閑置空間建設專業孵化器、小試中試平臺、成果轉化基地等載體,鼓勵以“持股孵化”等多元模式參與成果轉化,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單列。 健全國有科技型企業中長期激勵機制,實施更為靈活的股權和分紅激勵。 建立未來產業發展專家咨詢機制,健全“源頭創新-成果轉化-產品開發-場景創新-企業集群”產業培育鏈條,積極爭創國家未來產業先導區。 制定未來產業科技創新路線圖,從需求牽引和技術推動雙向發力,健全“揭榜掛帥”等機制,集中優勢資源推進產業鏈關鍵產品、創新鏈核心技術攻關突破。對“揭榜掛帥”項目按研發投入總額的30%給予支持,最高1000萬元。 強化應用場景示范,以“揭榜掛帥”等方式組織實施科技創新應用場景項目。 探索“超前孵化”模式,推動在頂尖高校院所、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設立專項研發資金,支持企業與相關機構建立深度、持久的產學研合作,推動前沿性、顛覆性技術和成果來廈轉化。 舉辦“蘇頌杯”未來產業技術創新賽,承辦國家科技計劃成果路演行動專場活動,吸引市域外成果轉化項目落地。 加快推進環廈門大學科創谷、集美創新街區建設。 堅持科技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統籌不少于300億元的財政科技資金,引導撬動各類資金不少于3000億元,重點支持建設省創新實驗室、科研基礎設施等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以及前沿性、顛覆性技術創新。 推進科技扶持資金“撥改投”,擴大科技扶持資金競爭性分配的規模和范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推動科創風投基金、增信基金、技術創新基金等基金總規模增加至1000億元,并持續擴大規模。 統籌科創風投基金100億元,探索推動設立金磚科創孵化子基金,開展投貸聯動等模式,推動設立科技型企業創業責任保險,支持初創期企業成長。 整合科技信用貸款和科技擔保貸款政策,推動增設科創增信子基金,科技擔保貸款戶均擔保余額提高到1000萬元;完善技術創新基金政策,將支持范圍擴大到企業數字化、智能化投入和技術轉移,支持成長期企業加速壯大。 鼓勵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國企戰略發展基金等支持企業并購、轉型和產業鏈上下游協同,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展成果轉化保險、綠色保險等業務,通過落實首臺(套)保險補償政策等市場化方式降低創新產品使用風險,支持成熟期企業做強做優。 圍繞“4+4+6”現代化產業體系發展需求,打造一批大型科研基礎設施。 促進投入多元化,通過專項債、基金、國企投資、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 促進運營市場化,建立社會資本參與科研基礎設施運營的長效機制,實施績效導向的運營補貼政策。 促進成果產業化,對科研基礎設施形成的科技成果給予跟投支持和配套服務,鼓勵建設運營主體持有股份,以成果產業化、資本化反哺建設運營。 堅持應用導向、實踐檢驗,完善科技項目分類評價制度,對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類項目,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項目驗收評價體系,根據評價情況對項目實施滾動管理。創新評價方式,引入更多企業用戶、金融機構、投資公司、第三方機構等參與指標設定和開展評價。 聚焦政產學研用一體化,推進廈門產業技術研究院體制機制創新。探索“撥投結合”新范式支持研發創新和成果轉化。 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允許高校院所職務科技成果實行單列管理。利用職務科技成果及其通過作價投資所形成的股權,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外,由高校院所自主處置、自主管理、自主決定是否進行資產評估,可以不審批、不備案,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考核、清產核資范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所獲得收益的單位占比部分,包括利用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分紅、處置等收入,全部留歸本單位,不上繳。 允許高校院所委托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代表本單位統一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等優惠政策。 允許市屬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將橫向科技項目結余經費以現金出資方式投入科技型企業,以“技術入股+現金入股”的方式與單位共享成果轉化收益。 高標準建設廈門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開展集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于一體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推進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集聚區和知識產權展示交易服務平臺。 支持開展產業規劃類、企業經營類專利導航項目。 培育高價值專利組合,鼓勵企業通過PCT國際專利獲得海外發明專利。 鼓勵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持續推廣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 積極爭取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線上辦理試點,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推廣知識產權海外保險等新型知識產權保險產品。 建立健全市委科技委員會工作機制,強化市、區(開發區)科技創新工作力量,統籌全市財政科技資金、科技創新政策,確保重大任務有序推進落實。 建立科技創新工作評估機制,每半年進行任務措施落實情況總結和通報,每年開展科技創新工作評估。 對政府部門、高校院所、國有企業等在推動創新和成果轉化中出現失誤或影響任期目標實現的,可依法依規予以容錯,構建鼓勵創新、包容失敗、干事擔當的良好生態。 本措施與其他同類型政策存在交叉、重復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兌現落實。涉及資金獎補支持政策的,由牽頭單位制定實施細則明確具體事項。 本措施具體解釋工作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承擔。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來源:廈門日報;廈門市科學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