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2〕11號),為便于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我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政策,我辦將開展集成電路企業名單征集、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具有5人以上穩定技術團隊(在本市簽訂勞動合同、繳交社保),有一定數量知識產權和固定研發生產經營場所,項目在本市實施,且經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集成電路辦”)確認,專門從事集成電路領域(包括EDA工具、邏輯電路、存儲器、特色工藝半導體、寬禁帶半導體、微機電系統與智能傳感器、基礎電子元器件、Mini/Micro LED、OLED、激光顯示等)設計、制造、封裝測試、裝備與材料等生產、研發、公共服務的單位。
(二)申報單位或個人、財務審計機構應在信用廈門平臺無提示、警示信息,未列入失信聯合懲戒范圍,未出現涉黑涉惡問題、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二、提交材料
(一)廈門市集成電路企業情況表(附件1);
(二)信用承諾書(附件2);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取得的其他相關資質證書等;
(四)匯算清繳年度最后一個月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 證明(包括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社保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
(五)經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鑒證的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
(六)所從事的主營業務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根據企業類型提供材料):
1.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1)企業擁有與主營產品相關的已授權發明專利、布圖設 計登記、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等材料;
(2)EDA正版軟件使用證明;
(3)芯片設計版圖縮略圖、產品外觀照片;
(4)上年度一至兩份代表性流片合同、流片發票以及與主要客戶簽訂的一至兩份代表性銷售合同等;
(5)IC設計團隊名單(附件3);
(6)企業具有與集成電路設計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和經營場所的材料。
2.集成電路制造企業:
(1)制造設備清單(包含類型、型號、功能、用途、廠家等信息);
(2)上年度與主要客戶簽訂的一至兩份代表性合同及收款發票;
(3)企業具有與集成電路制造相適應的經營場所、軟硬件 設施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車間及廠房照片等相關佐證材料)。
3.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
(1)封裝測試設備清單(包含類型、型號、功能、用途、廠家等信息);
(2)上年度與主要客戶簽訂的一至兩份代表性合同及收款發票;
(3)企業具有與集成電路相適應的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封裝測試車間及廠房照片等相關佐證材料)。
4.集成電路裝備和材料生產及研發企業:
(1)企業開發銷售的主要產品列表(名稱/規格)、研發生產設備清單;
(2)上年度與主要客戶簽訂的一至兩份代表性合同及收款發票;
(3)企業具有與集成電路裝備和材料生產相適應的經營場 所、軟硬件設施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車間及廠房照片等相關佐證材料)。
5.集成電路公共技術服務企業(含第三方IC設計平臺):
(1)軟件及設備清單(包含類型、型號、功能、用途、廠家等信息);
(2)上年度與主要客戶簽訂的服務合同及收費發票(若干);
(3)企業具有與集成電路公共技術服務相適應的經營場 所、軟硬件設施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軟件及設備環境照片等相關佐證材料)。
三、申報時間及程序
(一)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至2024年3月22日。
(二)網上申報
企業使用法人賬號登錄廈門市企業服務總門戶“慧企云”平臺(網址:https://www.xmsme.cn),進入“工信企服專區”,選擇“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核實企業信息并按要求填寫項目申請表、上傳申報材料。
注:操作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撥打技術支持聯系電話:18120773065
四、其他
(一)對已入庫兩年以上(含)且期間未申報過集成電路專項資金的企業應重新申請確認集成電路企業入庫名單。
(二)擬享受流片補助的高校及采購芯片的系統(整機、終端、模組)企業無需申報集成電路企業名單。
五、咨詢電話
業務處室:電子信息處
聯系電話:2896758
來源: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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