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省企業技術中心2023年度運行情況跟蹤及2024年度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閩工信函科技〔2024〕123號)要求,現開展省企業技術中心2023年度運行情況跟蹤及2024年度推薦申報工作,相關申報事宜如下:
一、2023年度運行跟蹤情況
根據《福建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閩工信法規〔2020〕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省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每年應按要求報送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見附件1)。請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將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電子版(以企業名稱命名)發送至市工信局創新處郵箱xmgxjcxc@xm.gov.cn。相關企業更名和撤銷等變更情況,請及時報送我處。
二、2024年度新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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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備《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要求。根據《福建省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促進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6)》(閩工信規〔2023〕11號)要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指標要求更改為不低于600萬元。
2、申請企業不屬于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失信懲戒范圍、無涉黑涉惡行為和未發生生產責任安全事故。
3、本通知申報對象不包含建筑施工企業。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按《福建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和考核評價指南》(閩工信科技〔2020〕10號)編制,包括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評價表(附件1)及其附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匯總表(附件2)。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按格式要求膠狀成冊(加蓋企業公章,書脊注明“2024省企業技術中心 **公司”)及相關內容刻盤一式一份(相應蓋章掃描版及對應Word或excel版),于2024年6月7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市工信局創新處。
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對企業存在以虛報、偽造等手段騙取認定或補助資金行為的,撤銷認定結果并收回所授牌匾,按照《福建省省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創新發展處
聯系電話:2896770
郵箱:xmgxjcxc@xm.gov.cn
地址:湖濱北路61號市政府大院東樓809室
附件:1.福建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
2.2024年省企業技術中心匯總表
來源: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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