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科技成果轉化,扶持一批已完成應用研究開發、技術較成熟,且具備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生產條件的高新技術成果。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規定》(廈府辦規〔2020〕20號)、廈門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廈門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規定政策操作規程的通知》(廈科合〔2021〕2號)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廈門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實施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單位,必須為在廈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項目的核心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2016)規定的范圍;
3.項目屬國內自行開發、自主創新的項目,其技術水平應達到國內先進以上水平;屬引進國外技術消化吸收并有所創新的項目須達到國際先進以上技術水平;
4.項目知識產權應明晰。項目的核心技術擁有受國家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類型包括:授權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已獲得授權的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
5.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應通過國家認證認可檢測機構的檢測。屬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6.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服務)屬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7.項目技術成熟,近二年內年均實現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或納稅100萬元以上(軟件產品二年內年均實現銷售收入300萬元或納稅60萬元以上);
8.項目的核心技術僅能享受一次高新技術轉化項目政策扶持,不可重復申報。
二、應提供的資料
1.廈門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
2.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3.成果完成證明(政府立項項目須提供“項目驗收證書”,若屬企業自行立項的項目可不提供);
4.成果水平證明(主要指第三方的科技成果評價證書,若無可不提供,認定時由專家對申報項目的水平進行判定);
5.轉化項目實施報告(要求內容詳實,包括企業及轉化團隊基本情況、項目轉化內容、技術創新性和先進性、經濟社會效益、市場狀況等);
6.項目應用證明(最少提供兩家單位應用證明)、具有CMA或CNAS或CAL標識的產品檢測報告(檢測內容應包含轉化項目的主要性能指標或主要功能)、與轉化核心技術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7.企業2022、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含有二維碼的審計報告),近二年產品銷售收入及納稅情況匯總表(蓋章上傳);
8.如屬特殊行業應提供特殊行業準入證書(如:新醫藥證書或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書等),屬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產品應提供認證證書(如3C證書等),涉及環保問題應提供經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達標證明材料。
三、申報程序
1、網上申報
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實行網上申報,請申報單位選擇法人賬號登錄i廈門網站(https://www.ixiamen.org.cn)—i財政—產業扶持資金綜合管理系統,點擊“立即訪問”,選擇資金申報—項目管理—項目申報—市科技局—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認真閱讀填寫說明后在線填報申報材料并上報提交,等待審核。
2、紙質報送
網上申報審核通過后,申報單位即可在線打印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并蓋章(含審核號水印的申請書原件和上傳的附件膠裝成冊,不另加封面,書脊處打上審核號及項目名稱)。
紙質材料采取郵寄方式送達。
四、其它有關說明
(一)主要享受的政策
依據《廈門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規定》(廈府辦規〔2020〕20號)第十五條。
(二)項目審查和認定
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網上審核通過后,請郵寄與網上申報相同的紙質材料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進行認定。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市科技局將下達文件并統一發放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證書,作為該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依據。
(三)申報要求及報送方式
1、網上申報
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5月6日8:00—2024年5月31日17:30;網上形式審核退回修改的項目,再次提交材料截止時間:2024年6月7日17:30。
2、紙質材料受理
(1)郵寄受理。限于6月12日前寄出,郵寄地址:廈門市思明區虎園路2號科技大院5號樓608室,賴女士,電話:2964440(EMS郵寄可到付)
受理、咨詢電話:2960432、2964440、2025778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5397711
(四)注意事項
1、本項認定事宜由廈門市技術市場協會組織開展,其培訓、咨詢、受理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市科技局從未授權或委托其它機構開展有償服務。
2.每家企業每年限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最多為2項,項目的核心技術僅能享受一次高新技術轉化項目政策扶持,請于附件2《近二年產品銷售收入及納稅情況匯總表》上標明該項目對應具體型號。
3.項目的核心技術僅能享受一次高新技術轉化項目政策扶持,己支持過的項目產品若無關鍵核心技術上創新,如僅是一般性的工藝改進或產品改型所形成的產品,不予重復支持。
來源:廈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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