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各企業:
根據《廈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廈高管規〔2022〕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鼓勵孵化高成長企業”等條款的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款安排
本批次申報條款:鼓勵孵化高成長企業(第二批次)、支持建設中國軟件名園(第二批次)、股權轉讓獎勵(第二批次)、應用示范獎勵(不含規模以上企業,第二批次)、高質量發展獎勵(不含規模以上企業,第二批次)。具體條款詳見: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zcfg/103093/202209/t20220921_2689442.html
二、本政策適用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廈門火炬高新區內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適用對象為數字經濟企業,業務涉及行業領域為以下之一:
1.數字產品服務業;
2.數字技術應用業(包括開展集成電路設計活動的集成電路制造);
3.數字要素驅動業(不包括數字內容與媒體以及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數字廣告);
4.數字化效率提升業(不包括智慧農業和智能制造)。
規模以上企業及已在2023年度、2024年度第一批次進行行業領域認定評審申報并由專家評審通過的企業無須提交行業領域認定評審材料。其它企業須提交行業領域評審認定材料,由高新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認定。
三、申報批次
2023年期間滿足政策條件的高新區企業。
四、政策項目申報
(一)政策受理時間
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
(二)政策申報
1.登陸火炬高新區智慧火炬政策申報平臺(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pzt/index.html),選擇“政策兌現/數字經濟政策”中的對應項目“鼓勵孵化高成長企業(第二批次)、支持建設中國軟件名園(第二批次)、股權轉讓獎勵(第二批次)、應用示范獎勵(不含規模以上企業,第二批次)、高質量發展獎勵(不含規模以上企業,第二批次)”進行申報,并根據提示填寫信息、上傳材料,申報材料詳見附件。
2.線上審核通過后,企業按要求將所有申報材料加蓋公章(紙質膠裝,一式一份,雙面打印,按附件要求的申報材料順序排列),并在接到材料審核通過的短信后3個工作日內提交至火炬廣場西大門一樓3、4號服務辦事窗口。其中收據需下載打印并加蓋財務章或公章,無需裝訂。
五、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軟件產業處,0592-5380972、0592-5380963;
行業領域認定評審:廈門市軟件行業協會,0592-2031328;
平臺技術支持:0592-5380955;
紙質材料及收據提交(郵寄)至:廈門市火炬路56-58號火炬廣場西大門一樓3、4號辦事服務窗口;窗口電話:0592-5380874,0592-5380731。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注意事項
(一)本政策中支持建設中國軟件名園、支持文化科技領域高質量發展、鼓勵參與采購項目條款,每家企業僅能享受其中一項,同一款產品或服務僅能享受其中一項。
(二)政策條款里涉及的“關聯企業”是指與企業有以下關系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即:1.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擁有控制關系;2.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3.其它在利益上相關聯的關系。
(三)政策條款里涉及“利潤總額”是指應納稅所得額減去政府補助利得。“年營業收入”“利潤總額”以企業2023年度經稅務機關確認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相關數據為準。
(四)政策條款里涉及的“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絕對控股的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五)單家企業(包含其關聯企業)享受支持建設中國軟件名園條款的獎勵不超過該企業2023年度對高新區的經濟貢獻。
(六)本政策條款若與下列政策相關條款存在相同、類似或重復時,企業可選擇適用,但不得重復享受,另有規定的除外。具體為:1.高新區的其它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省、市級政策中要求高新區配套或分擔的部分,以及高新區與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2.企業所在行政區的相關政策(含高新區與各區共同承擔的政策)。
附件:1.網上申報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二批次)
2.鼓勵孵化高成長企業條款員工信息匯總表
3.支持建設中國軟件名園條款銷售收入明細表
來源: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 件:
·附件1:網上申報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二批次).pdf
·附件2:鼓勵孵化高成長企業條款員工信息匯總表.doc
·附件3:支持建設中國軟件名園條款銷售收入明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