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管理辦法》(閩科規〔2022〕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考核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評對象 根據《管理辦法》內容規定“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自認定后每3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價工作”的要求,本輪考核評價對象為: (一)2020年度、2021年度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省級眾創空間。 (二)2022年度未參加考核并申請暫緩考核評價的1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12家省級眾創空間。 (三)2022年度考核評價不合格的2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41家省級眾創空間。 二、考評方式 本次考核評價以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2021-2023年度火炬統計數據作為定量評價依據,以《自評報告》(2021-2023年)作為定性評價依據,采取“定量+定性”相結合,以及專家評審方式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與不合格。 三、考評內容 根據《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發展實際,重點對考核期內(即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下同)的孵化服務能力和孵化服務成效等方面進行考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見附件1、2)。 四、考評程序 (一)材料提交。考評對象登錄“福建省創新創業孵化服務平臺”(網址:https://apply.fzvia.com/home),在線填報《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考核評價申報書》(附件3)及相關附件材料。考評對象應如實填報并核對無誤后打印申報書,于9月9日前向設區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具有推薦資格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推薦單位”)提交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 (二)審核推薦。推薦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出具書面推薦函。 (三)材料報送。推薦單位于10月9日前將考核評價推薦函、考核評價推薦匯總表(附件4)和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寄送至福建省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同時將考核評價推薦函、考核評價推薦匯總表的電子版發送至工作郵箱fjsc@fjfhq.com。 五、其他事項 (一)各孵化器、眾創空間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考評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嚴禁提供虛假材料、虛報統計數據等。 (二)對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提交考核評價資料的,視為當年考核評價不合格。 (三)考核評價結果不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滿仍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取消其資質。 (四)因特殊原因申請暫緩參加考核評價的,需向推薦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推薦單位匯總后報省科技廳備案。暫緩時間不得超過一年,下年度考核評價仍未達到合格標準或仍無法參加考核評價的,取消其資質。 (五)對于同一運營主體既運營孵化器,又運營眾創空間的,所填數據不得交叉、重復。 六、聯系方式 (一)業務咨詢 1.福建省科技成果轉化中心:0591-87645522、87857412 2.“福建省創新創業孵化服務平臺”系統支持:0591-87645581 3.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高新處:0591-87869866 (二)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工業路611號福建火炬高新技術創業園1號樓南區907室(郵編:350001) 附件:1.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2.省級眾創空間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3.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考核評價申報書 4.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考核評價推薦匯總表
來源: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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