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規定,以及國家高企認定辦相關工作要求,我市2024年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國家級高企”)認定及重新認定申報工作開始啟動。為進一步優化我市2024年國家級高企認定及重新認定工作申報審批流程,提高企業申報的便利性和專家評審效率,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將推行國家級高企認定專家無紙化網絡評審,現將申報工作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范圍
(一)符合《認定辦法》的第十一條規定,尚未取得國家級高企資格或國家級高企資格已失效的企業;
(二)2021年通過國家級高企認定、2024年高企證書資格到期的企業(注:若重新認定企業名稱已發生變更的,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報認定)。
二、網上系統申報截止時間
2024年計劃安排兩批次國家級高企認定申報受理工作。
(一)第一批申報對象為本年度高企證書資格到期的企業以及符合國家級高企認定條件的其他企業,網上系統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7月12日;
(二)第二批申報對象為符合國家級高企認定條件且未參與第一批申報的企業,網上系統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9月6日。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系統登錄與填報
企業應按《工作指引》中第二點“認定程序”第(三)條“提交材料”中相關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登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網址:www.innocom.gov.cn)→“企業申報”進入“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進行注冊登記(已注冊的企業無需重復注冊)。登錄成功后點擊菜單欄中“服務事項”→搜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進入國高認定系統后按要求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企業在網絡系統未提交或提交不齊全的,視同申報材料不完整。(系統操作指南詳見附件1,系統申報上傳證明材料清單詳見附件2)
(二)申報材料
1、企業按“廈門市國家級高企認定/重新認定申報材料清單(2024年-新版)”(紙質申報材料清單有調減,請重新下載,詳見附件3)準備紙質申報材料,并按申報清單要求訂書釘裝訂或膠裝成冊,申報材料可采用雙面打印;
2、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對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按告知承諾制辦理(告知承諾制辦理流程詳見附件4)。
(三)專項報告
1、申報材料中須提供由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范本詳見附件5)或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鑒證報告(范本詳見附件5);
2、2024年度高企認定中介機構推薦名單可在廈門市科學技術局網站(sti.xm.gov.cn)及廈門市高新技術發展協會(以下簡稱“市高新協會”)網站(www.xmhta.com)通知公告中查詢;
3、首次申報認定的企業,尚未設立“研究開發費用”專戶核算的,須向中介機構提供《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及憑證索引表》(范本詳見附件5)。
四、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一)經認定的國家級高企,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二)原經濟特區內(思明區、湖里區)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且新認定的國家級高企,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納稅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2免3減半”(國發〔2007〕40號);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國家級高企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財稅〔2018〕76號);
(四)經認定的國家級高企中的先進制造業企業,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
(五)國家級高企市、區兩級財政獎勵:根據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措施》,對首次認定及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和20萬元一次性獎勵(廈委發〔2024〕1號)。
區級高企配套財政獎勵詳見各區(含火炬高新區)出臺的扶持政策;
(六)納稅地在科學城規劃范圍內的企業,對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且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高企的,在其3年資格有效期內,按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經營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廈門科學城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2〕5號);
(七)根據《廈門市留學人員創業扶持辦法》,留學人員創辦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最高可獲得50萬元專項扶持;
(八)國家級高企申報市科技項目、政府采購招投標、承擔重大科技項目補助、骨干人才子女就讀廈門高新學校等方面給予優先扶持;
(九)享受科技保險補貼及科技局聯合商業銀行開發的純信用“國高貸”等定制化科技金融產品。
五、特別說明
(一)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建議也不需要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輔助申請。市科技局將嚴格處理虛假包裝、數據造假等行為,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資格,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國家級高企稅收優惠及國家級高企財政獎勵資金,并依照相關法規予以失信懲戒;
(二)市高企認定辦(市科技局)向市高新協會購買服務,由其承擔我市國家級高企認定的培訓、輔導、咨詢及受理等日常事務性工作,所有輔導培訓、咨詢、受理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市高企認定辦從未授權或委托其他機構開展有償服務,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或個人散播虛假信息(如稱其有關系、包過等說法),非法牟利。如遇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或變相索賄等違紀問題,請向市高企認定辦(市科技局)投訴舉報;
(三)為提升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市高新協會可免費為企業提供申報輔導服務。為減少企業現場等待時間,協會已開通微信預約輔導服務,申報企業本著自愿的原則,即日起至每批網上申報截止日前可到“廈門高新協會”微信公眾號→“服務專欄”→“預約服務”進行預約,并在約定的時間將打印的紙質材料初稿送至市高新協會享受免費輔導修正服務。
六、紙質申報材料提交方式
(一)受理方式(到付僅限EMS郵寄)
企業將紙質申報材料采用郵寄到指定受理地點。
(二)集中郵寄受理時間
1、第一批:7月15-19日(工作日);
2、第二批:9月9-13日(工作日)。
(三)郵寄收件信息
1、收件地址:廈門市政服務中心(廈門市湖里區云頂北路842號3樓D廳),以上述集中受理截止時間最后一天寄出為準;
2、收件人:謝 昕 柯 昱 電話:2053362 7703968
(四)其他事項
上述申報截止時間以申報企業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完成系統申報且紙質材料確認已按時提交為準,逾期不予受理。請各企業抓緊時間組織申報材料,合理把握申報進度。
七、聯系方式
咨詢受理:廈門市高新技術發展協會
咨詢電話:2025913、2052826、2108271、2053362、2052621、2025871、2053981、2508676
咨詢地址:思明區虎園路2號科技大院5號樓6樓609、610、612、616室
責任處室:市高企認定辦 (市科技局高新技術處)
電話:2661606
來源:廈門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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