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廈門市關于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服務鄉村振興的工作方案》(廈委辦發〔2022〕20號)精神,我局擬支持建設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特派員創新服務載體,以創新服務助力鄉村振興發展。現將2024年廈門市科技特派員專項創新服務載體項目的申報指南予以發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我市科技特派員制度實行“下派制”和“平臺制”。“下派制”以島外四區30個鎮街的需求為導向,選派市、區兩級科技特派員進駐各個鎮街;“平臺制”依托“廈門市科技特派員綜合服務網”,對接科技特派員解決鄉村各類創新服務需求。
為充分發揮“下派制”科技特派員橋梁紐帶作用,同時為“平臺制”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提供條件,我局擬支持建設一批科技特派員創新服務載體,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成果展示、技術培訓、技術推廣、人才培養、創業輔導等服務,更好地服務我市鄉村振興建設。
二、重點支持領域與數量
我市科技特派員工作立足服務“三農”,服務內容可由農業向工業、生態環境、文化旅游、電商等方向拓展。
項目采用無償資助的方式予以資助,每個項目擬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具體上限詳見附件1)。項目實施周期為2年,項目完成時間統一為2026年9月1日。資助資金來自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
每個方向立項數量、具體資助金額詳見指南。
三、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為在廈注冊企業、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項目主要創新服務活動、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地點應在廈門市域內。申報單位應認真編寫申報材料,對所有申報材料及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一切風險。
2.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項目經費應按照《廈門市科技特派員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廈科規〔2022〕2號)的要求,用于技術研發,創新示范的成果展示、設計、技術推廣,參與項目的科技特派員生活補助等。立項后的項目管理流程,參照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執行。
3.申報單位須在“廈門市科技特派員綜合服務網”(http://120.41.36.77:8801)上注冊備案為法人科技特派員。
4.申報單位需吸納1-3名“下派制”科技特派員或省級科技特派員(含往屆有意繼續開展科技特派員服務工作的)共同申報,科技特派員須作為項目組成員。項目可列支不超過5000元包干給每位科技特派員作為項目工作經費。參與項目的科技特派員應充分發揮專業特長,助力項目提供更加高質量的服務。每位科技特派員每年限參與一個科技特派員專項項目。
5.項目應設一位項目負責人,負責整個項目的組織、策劃及后續管理,對項目過程管理及驗收成效等承擔責任。
6.申報單位重視科技創新,熟悉我市科技特派員政策,能主動對接科技特派員開展科技服務。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優先考慮:近三年承擔省市級科技項目;有獲獎科技成果或取得發明專利、動植物新品種;有前期相關工作基礎;女性科技特派員參與的項目。
7.申報單位能為鄉村創新創業提供科技成果轉化、成果展示、技術培訓、技術推廣、人才培養、創業輔導等服務。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是企業負責人。
8.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項目申報:
(1)逾期未驗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
(2)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記錄、社會領域信用聯合懲戒記錄以及其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的重大事件。
9.同一單位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在市政府各相關部門中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不得申報兩項科技特派員載體項目。已有在研科技特派員載體項目的企業不可牽頭申報。
四、申報材料
1.科技特派員專項創新服務載體項目申報表(附件3);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4);
3.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4.項目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
5.項目為聯合申報的,參與單位需提供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包含任務分工、經費分配及約束性指標);
6.吸納到項目中的科技特派員提供個人聲明(附件5)。
以上材料需按順序編輯目錄、標注頁碼,一式六份(膠裝成冊并蓋章,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提交。
五、項目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根據通知、申報指南及附件具體要求,進行網上系統填報(附件2),經我局形式審核通過后,申報單位從系統打印提交紙質申報材料,我局組織集中受理、材料審查、集中評審。
網上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10月8日17:00
紙質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10月17日17:00
紙質材料接收地址:廈門市思明區虎園路2號廈門市科學技術信息研究院508室葉維汝收,聯系電話:2050966。企業可采用郵寄方式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受理咨詢電話:2050966
系統技術支持電話:5397711
業務咨詢電話: 2021871
來源:廈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9月3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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